什么是合同诈骗?合同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发表时间:2021-06-23 20:27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、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。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,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。合同诈骗案立案标准是什么?下面上海资深刑事律师告诉你 合同诈骗常见形式表现有如下五种: 1、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。 2、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。 3、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,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。 4、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。 5、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。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,是指在签订、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,以经济合同为手段、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、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。 最高检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中77条规定,合同诈骗罪立案追诉数额为2万元以上。 一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》规定,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 二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,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 三、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: 1、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; 2、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; 3、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; 4、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; 5、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。 |